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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99/2012-0004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H机关事务/便民服务 |
责任部门:虞丞乡 |
发布机构:虞丞乡 |
发布日期:2012/11/19 17:05:46 |
关 键 字:虞丞乡,便民服务,摩托车下乡,办事指南 |
虞丞乡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摩托车下乡办事指南) |
2012-11-18 摩托车下乡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惠民政策
2、办理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3、事项类型:申报件
4、承诺时限: 18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028-36765001
7、投诉电话:028-36765001
二、法定依据
国家财建(2009)140号,川财明电(2009)6号,仁财建(2009)25号等文件
三、办理程序
(一)、摩托车补助方案:
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予以补贴,每户限购2辆。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二)补贴资金申报程序及有关资料
购买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财政部门申报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④购买人或户主在虞丞信用社办理的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⑤机动车合格证复印件。⑥非中标经销商销售的摩托车还必须提供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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