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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537/2012-00022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便民服务 |
责任部门:河口乡 |
发布机构:河口乡 |
发布日期:2012/10/25 17:59:02 |
关 键 字:办法,服务,管理,项目,现金,农村,材料,标准,城市,城乡,卫生 |
河口乡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一站式”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
申请“一站式”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一站式”医疗救助
2、办理窗口:民政办服务窗口
3、事项类型:承诺件
4、承诺时限:180个工作日
6、窗口电话:028-36560001
7、投诉电话:028-36560001
二、服务对象
城乡五保户、低保户
三、办理程序
1、救助对象患病后确实无钱医治的,由本人或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交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初审。村民委员会初审后报乡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窗口,乡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窗口对符合条件的按乡救助标准直接予以现金救助或开具《医疗介绍信》到本镇卫生院进行治疗。
2、救助对象患病后确实无钱医治需到县级医疗机构医治的,由本人或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持相关证件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诊断书》,乡民政办填好《城市或农村医疗救助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盖章后,到县民政局开具《医疗介绍信》到县级医疗机构就医。
3、救助对象患大病后,经县医保中心或新农合报销后,凭剩余部分票据和报销凭证到乡民政办申请医疗救助。乡民政办按《仁寿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和程序上报县民政局。
四、申请材料
1、《农村五保供养证》、《城乡低保证》
2、身份证、户口本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或者出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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