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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537/2012-00023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便民服务 |
责任部门:河口乡 |
发布机构:河口乡 |
发布日期:2012/10/25 17:59:53 |
关 键 字:档案,文件,意见,办法,通知,服务,信息,四川,管理,项目,收费 |
河口乡便民服务中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南 |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办理窗口: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3、事件类型:承诺件
4、承诺时限:
5、收费标准及依据:100元/人、200元/人、300元/人、400元/人、500元/人、1000元/人
6、窗口电话:028-36560001
7、投诉电话:028-36560001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
三、办理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参保,并填写登记表。
2、村劳动保障站完成参保人的资格初审,并报乡劳动保障所。
3、乡劳动保障所完成参保人的资格复审,合格后,由村社对本村参保人进行公示(7天),公示合格后,由乡劳动保障所上报县心农保管理中心审定。
4、新型农保中心审定合格后,村劳动保障站依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上所填写的缴费金额,征收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并将征收的费上缴到乡劳动保障所。
5、乡劳动保障所将本镇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汇总,同时完成本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并将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统一上缴到县新农保管理中心。
6、县心农保管理中心完成参保人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的复核,为参保人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和相关档案。
7、县新农保管理中心为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逐月发放养老金。
四、申请材料
1、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3、由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本地无户籍的人员,可凭乡村社三级组织共同签署的证明文件到派出所登记户籍,凭户籍登记证明到村心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五、服务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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