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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1537/2012-00026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便民服务
 责任部门:河口乡 发布机构:河口乡
 发布日期:2012/10/25 18:02:58 关 键 字:机关,办法,细则,制度,服务,项目,集体,收费,保险,农民,材料

河口乡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办理窗口: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3、事件类型:即办件

  4、承诺时限: 即收即办

  5、收费标准及依据:按当年标准

  6、窗口电话:028-36560001

  7、投诉电话:028-36560001

  二、法定依据

  《眉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眉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三、办理程序

  1、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低保证、1至2级重残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户籍所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申请登记;

  2、乡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审核认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填写《缴费单》;

  3、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凭缴费回单审查办理《仁寿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并数据录入汇总;

  4、报县医疗保险中心复审盖章;

  5、参保家庭持缴费票据到乡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领取《仁寿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参保。

  四、申请材料

  1、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加盖户籍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4、其它优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服务对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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