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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1537/2012-00027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便民服务
 责任部门:河口乡 发布机构:河口乡
 发布日期:2012/10/25 18:03:50 关 键 字:调查,通知,服务,审批,管理,资料,项目,财政,收费,资金,补贴

河口乡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指南

    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2. 办理窗口: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3. 事项类型:承诺件

  4.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028-36560001

  7、投诉电话:028-36560001

  二、法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眉劳社[2007]年152号)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本人户口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就业情况,提出补贴申请,并将要求备齐的其他有关资料一同报送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2. 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接到申请后,及时调查申请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就业情况,并出具至少有两名社区工作者核实并签名的灵活就业证明;

  3. 所在社区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社区内张榜公示5日;

  4.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社区报送乡劳动保障机构复审;

  5. 乡劳动保障机构复审后,统一向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社保补贴;

  6.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后,编制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汇总表并连同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7. 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核后,将审核汇总表和审批表一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8. 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将复核结果反馈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将社保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专户;

  9.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社保补贴资金划拨到乡劳动保障所;

  四、申请材料

  1. 在所辖社区填写《仁寿县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仁寿县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表》、《仁寿县镇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核实证明》、本人的申请表均一式两份;

  2. 《再就业优惠证》、(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复印件两份;

  3. 身份证、户口本、及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两份;

  4. 照片2张

  五、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有效《再就业优惠证》,以个人身份在本县按规定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乡劳动保障所办理了就业登记且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以灵活就业形式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具有本县城镇户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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