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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26X/2012-00017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业、交通/07G公路/其他 |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12/6/29 11:23:38 |
关 键 字:考察,报告,条例,规定,通知,决定,制度,服务,管理,资料,经营 |
仁寿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2012-06-25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办理单位:仁寿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3、办理窗口:仁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 8元,川价发[2005]110号
6、窗口电话:028-36295112
7、投诉电话:028-36288838 36288629
二、法定依据: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办理对象
公民、法人
四、办理程序:
1、受理: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申办人签发《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对申请人签发《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申办人补证资料后再行受理;时限:
2、现场及资料审查:按申办人提供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制作笔录,对申办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3、审定::对申办人提供材料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由股长签字后,并签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技术等级证书和车辆技术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提供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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