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应兴大工贸公司申请,县安监局副局长邹存良带队,组织煤监股工作人员,对兴大工贸公司大石膨润土厂开展了节后复产验收。验收组严格按照川安监〔2017〕24号文件要求,对照程序和标准下井检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经验收,该公司大石膨润土厂严格程序和标准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达到了复产验收条件,待报局长审批后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