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仁寿县龙正镇金汇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仁寿县龙正镇东方红村1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5亩,厂房占地面积3060m2,办公区占地面积950m2,住宿区占地面积950m2,总建筑面积为4960m2,建设年屠宰生猪16万头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8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仁寿县龙正镇金汇屠宰场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18581669999
地址:仁寿县龙正镇东方红村1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029-85429169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6号陕西环保大厦8楼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修建环保厕所。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屠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上述废水经拟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的蔬菜基地和苗圃园灌溉用水。
2 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采用洒水和覆盖防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来自天然气燃烧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车间恶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烟道收集由屋顶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排出,污水处理系统和车间采用密闭式设计,把自由扩散的气体收集通过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并在厂界建设10m宽的绿化带,这些措施有效消减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噪声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由施工机械产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的机械设备,油烟净化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安装减振基础,从源头削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弃渣和生活垃圾,弃渣运往当地指定的弃渣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猪粪、污泥、病死生猪、伤斑和腺体、猪毛、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猪粪、污泥等全部外运至眉山食品有限公司的蔬菜种植基地和苗圃园作为生产原料进行综合利用;该项目设有焚烧炉一座,用于处置病死生猪、伤斑和腺体,使上述物质做到无害化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其他副产品均以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和仁寿总体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后,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工程建设可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需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根据以上信息前往建设单位和联系环评单位,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均可,也可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当面提出意见。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仁寿县龙正镇金汇屠宰场建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