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委发(2001)30号文《关于实施<仁寿县县级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设立仁寿县统计局,为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仁府办发(2002)19号文《关于仁寿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主要职能有:
1、制定全县统计政策及规章、规划和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
2、依法查处干扰统计数据的行为和在统计工作中提供不真实数据的行为。
3、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4、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5、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6、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7、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及农业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8、协助市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及统计教育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做好各项统计常规工作,强化统计服务;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第六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法制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管理。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仁寿县统计局下设单位2个(不独立核算),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总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21名,其中:公务员1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名、其他事业人员3名;退休人员5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7年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6.18万元
2、2017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246.18万元
3、2017年统计局安排支出预算246.18万元
(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8万元
(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5万元
(3)其中:医疗卫生支出12.20万元。
(4)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6.35万元。
收入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预算下达给仁寿县统计局的资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仁寿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作:
(1)、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性调查,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
(3)、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统计月报及统计年鉴印刷费、统计人员培训费、节能降耗监测、工业经济调查等专项统计业务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统计局为完成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专项统计业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5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统计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2.20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统计局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统计局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仁寿县统计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及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仁寿县统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57%。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统计专业调研、检查、普查、调查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仁寿县统计局无新购车辆计划。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8.75%(2017年统计局车辆保有量为1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用比2016年有所提升,一是由于本年度深入推进公车改革,对全县范围内的公车结构进行优化,核减了1台公车的数量;二是由于公车数量减少,单个车辆的使用频率提高,因此公务用车的车均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附件:仁寿县统计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