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民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仁寿县民政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0.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没有变化。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未成年人保护交流学习,敬老院管理,低保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仁寿县民政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没有变化。截止2015年12月底,民政局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