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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30X/2017-00004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其他/其他 |
责任部门:龙正镇 |
发布机构:龙正镇 |
发布日期:2017/3/30 10:05:17 |
关 键 字:总结 |
龙正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 |
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县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纵深推进镇村三、四级网格化环境管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结合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初步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充分发挥四级网格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把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提高到“生命线”地位,迅速组建了强有力的网格化环境监管组织机构,镇长汪仲文任镇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网格长,村(居)委会为四级网格的责任主任,由各村(社区)主任担任网格长。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划分为12个网格,分别是:龙驹社区网格、花龙社区网格、椰江社区网格、卓家社区网格、全新社区网格、骑龙村网格、大铧村网格、石顶村网格、冲天村网格、增产村网格、东方红村网格、东阁村网格。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注重工作落实和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精心组建队伍,加强队伍管理
按照《龙正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每一个网格,确定一名驻村干部任网格管理组组长,由村两委为成员。组建一支文化素养高、熟悉网格居民情况、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村服务联络员队伍,有效整合村现有资源,提升村服务水平,实现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的目标,及时收集联络网格的居民环境、生产等方面的信息,协助村做好治安防范、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的职责,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着力提升能力。镇、村两级网格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部门管辖的,及时报告上级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镇、村两级网格成员间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四、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龙正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龙正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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