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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430/2016-00026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北斗镇 |
发布机构:北斗镇 |
发布日期:2016/12/8 19:49:45 |
关 键 字:共产党员示范行动 |
中共仁寿县北斗镇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 |
2016-07-26 按照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仁委办〔2016〕46号)和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仁委组通〔2016〕65号)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牢牢把握“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核心在解决问题”要求,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带头示范,成为各行业、各领域的先锋模范,把合格党员的标尺和新时期党员的先进形象立起来、树起来,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推进仁寿国家级全域天府新区建设凝聚强大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在全镇党员个体中开展创建活动。评选标准主要围绕“四讲四有”要求开展示范,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成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模范;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成为守规矩、重品行的模范;强化宗旨意识,成为自觉联系服务群众的模范;勇于担当作为,成为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模范。各党支部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一批本单位的共产党员示范岗,其中,机关党支部评选志愿服务、结对脱贫、业务标兵、遵纪守法等4个共产党员示范岗,村(社区)党支部评选创业致富、脱贫奔康、志愿服务、遵纪守法、文明和谐等共产党员示范岗,个数按照不低于党员总数的10%确定。
(二)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在机关内设机构、团队、服务窗口等党员团队中开展创建活动。评选标准主要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基层和干部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示范行动,即团结协作好,成为互帮互助的模范;工作业绩好,成为争创一流的模范;创新创业好,成为攻坚破难的模范;工作作风好,成为优质服务的模范。机关单位评选志愿服务、结对脱贫、业务标兵等3个示范团队,村(社区)党支部按照创业致富、脱贫奔康、志愿服务、遵纪守法、文明和谐等,结合实际评选共产党员示范团队,个数按照不低于所属团队总数的10%确定。
(三)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在村(社区)中开展创建活动。评选标准主要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示范,即领导班子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党员带头示范好,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单位凝聚力强;推动工作好,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服务群众好,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高。村(社区)评选1个共产党员示范社区,2个共产党员示范村。
(四)创建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在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创建活功。评选标准主要围绕优化行业行风、提升社会形象开展示范,即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好,行业内的党员成为党员示范的标杆;本行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改革发展,工作业绩好;转变作风、优化行风好,整个行业社会形象好、群众评价好。机关单位评选“微笑服务”、“贴心服务”2个共产党员示范窗口。
三、工作措施
(一)分类开展示范行动。各党支部开展党员示范行动要以“亮身份、比作风;亮标准、比形象;亮差距、比担当;亮承诺、比服务;亮奉献、比作为”“五亮五比”为总抓手,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行业、领域实际,广泛开展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党员示范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在党政机关,主要开展机关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走基层”、“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和“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成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农村,要以“党员奉献积分制”为抓手,广泛开展“红色先锋”行动,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制度,引导党员亮出身份、亮出形象、亮出业绩,争当创业致富、脱贫奔康、志愿服务、遵纪守法、文明和谐“五个先锋”。在社区,要以“党员奉献积分制”为抓手,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社区党员围绕社会服务、基层治理和关爱空巢老人、特殊对象矫正等开展志愿服务示范行动,促进社会服务、基层治理。在窗口服务行业,主要开展“我是服务明星”示范行动,党员示范科(股)室、示范岗要挂牌服务,窗口一线党员要佩戴党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列出负面语言清单,倡导文明用语,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建设一批优质服务窗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严格评选程序。评选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窗口要严格把关,按照个人(单位)申报、党员大会评议、公开公示、组织确定、命名授牌等程序进行。
1.个人单位申报。
一是共产党员示范岗。由党支部每名党员对照评选标准,结合岗位实际向党支部、党委申报。
二是共产党员示范团队。以办、室、队、服务窗口或党小组为单位向党支部、党委申报。
三是共产党员示范单位由镇党委根据村(社区)党员示范岗创建情况确定。确定后由村(社区)党支部向党委申报。
2.党员大会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申报对象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标方式产生推荐对象。
3.公开公示。党员大会产生的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推荐对象要在党务公开栏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报党委研究群定。
4.组织确定。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上报的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进行认真审核,集体研究确定示范单位创建对象。
5.命名授牌。党委统一向确定的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命名授牌,自授牌之日起,党员、团队、单位应公开悬挂“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共产党员示范单位”标牌,解决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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