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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633/2017-00006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责任部门:方家镇 |
发布机构:方家镇 |
发布日期:2017/5/16 10:49:53 |
关 键 字:三公经费 |
乡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
2017-05-12 一、报表体系
(一)部门预(决)算公开共4张表,1个说明。
收支预(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决)算表、编制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共1张表,1个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编制说明。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主体。乡镇本级政府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负责公开本乡镇预(决)算信息。
(二)报送要素
乡镇报送财政局乡财股核实时,只需报电子文档;经分管县领导审批后,将审批表、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送乡财股备案。
(三)操作流程
1.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各乡镇使用《仁寿县预算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请分管县领导审批后,在4月21日前自行公开。
2.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审批和公开程序与预算公开程序一致,待县财政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各乡镇自行在决算批复后20日内完成公开。
三、编制说明
(一)表1: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口径与细化预算表“仁寿县2017年乡镇收支预算总表”口径一致。其中:本年收入数据按照细化预算表中“本年收入合计”数全部填列到“一、财政拨款收入”栏,其余数据均与细化预算表完全一致。
(二)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口径与细化预算表“仁寿县2017年乡镇收支预算总表”口径一致。我县所有乡镇均未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各乡镇在填报时请参照细化预算表数据全部填列到一般公共预算。
(三)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填报口径与细化预算表“仁寿县2017年乡镇支出预算明细表”口径一致。需注意“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各分项及合计数应与体制通知单数据一致。此表需填列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具体科目请参照附表“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填列。
(四)表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填报口径与细化预算表“仁寿县2017年乡镇支出预算明细表”口径一致。此表需填列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具体科目请参照附表“经济分类科目明细”填列。
(五)表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需要公开的“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1.我县所有乡镇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填报时此栏均填“0”,并在说明中注明“当年未安排出国(境)计划,此项支出预算为0”。
2.我县所有乡镇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填报时此栏均填“0”。
3.“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两项均按财政通知数填列。
四、其他事项
1.细化预算表均以“元”为单位,公开表均以“万元”为单位,填报时请注意换算。
2.表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两项应与表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中对应数据一致。
3.在填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时,请注意上下年度数据的衔接,公开数据不应出现异常变动,若有需单独说明。
4.公开只涉及上述5张表,各乡(镇)在公开时删掉“审批表”、“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和“经济分类科目明细”三张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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