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方针。
2.编制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用地初审、预审;。
3.监督检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和贯彻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土地开发、整理政策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444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4605公顷。
二、强化用地保障。全年预计批回建设用地2500亩,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
三、强化土地经营。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持净地出让,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年预计实现土地出让总价款30亿元。
四、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大力推进景贤乡、松峰乡土地整理项目,预计实现新增耕地1800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万亩;验收双挂钩项目2个,预计实现周转指标400亩,立项双挂钩项目2个。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县、镇(乡)、村、社四级联防体系,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力推进工程治理,实现汛期“零伤亡”目标。
六、强化征地拆迁。依法依规做好被征地群众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七、强化信访维稳。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化解一批涉土信访案件,全面完成信访维稳工作目标。
八、强化“三个模范”创建。严格按照“三个模范”创建决战年的要求,全面推进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维护群众权益等三个模范创建工作。
九、强化执法监察。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执法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统征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基层国土所,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国土局公务员编制24人,统征中心事业编制18人、地环站事业编制3人、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70人、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9人、基层国土所编制21人。系统在职162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55人,事业人员10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24.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24.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24.11万元,其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74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1.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6万元。
收入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预算下达给仁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仁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仁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捐赠收入、非财政性资金利息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仁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仁寿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土地征地报价项目、土地招拍挂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卫片检查等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742.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公用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91.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0.4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0.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仁寿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