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政府机关党委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政府机关党委,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定,贯彻落实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指导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做好机关党员发展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实行党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4.承办其他相关工作和领导交办事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2.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的发展工作;
3.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县政府机关党委共有机构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情况
县政府机关党委总编制2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在职人员2名,其中:公务员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政府机关党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9.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县政府机关党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党建工作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政府机关党委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政府机关党委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4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机关党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保障党建等方面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仁寿县政府机关党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