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视高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仁寿县视高镇因公出国境组团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预(决)算增长或下降0%(与2016年决算持平),主要用于0项目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仁寿县视高镇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4.5万元,较2016年预(决)算增长或下降0%(与2016年决算持平)。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4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政府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仁寿县视高镇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2016年预(决)算增长或下降0%(与2016年决算持平)。其中: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用于按规定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所需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截止2016年底,视高镇车辆保有量为1辆,全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