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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032/2017-00252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5/12 11:21:10 |
关 键 字:仁寿县,仁寿,寿县,司法局,司法,关于,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仁寿县司法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
仁寿县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司法局未安排出国(境)活动及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2016年决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来人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司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8万元,与2016年决算持平。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仁寿县司法局 2017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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