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方案,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专业干部及随调家属的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调解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2.归口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要点
1.就业创业更加充分。按照紧盯一个目标,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要求:一是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力争达到90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0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结合“全国农民工回乡创业试点县”试点工作,计划在青海、上海、广州等地设立农民工服务办事处3个,增至18个,更加广泛的联系各地优秀儿女,在人才输出、劳动维权、招商引资等方面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到2017年引进回乡创业的仁寿籍在外能人创办小微企业100户以上,创办经济实体100个以上,招商引资新签约协议金额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3万元以上,确保增速8.5%,力争增速9%,一季度完成总量7668元,增速9%,实现“开门红”。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向上争取就业资金2300万元以上,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领计划,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15个;完成创业担保贷款600万;健全相关激励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创业优惠政策、企业吸纳优惠政策等,力争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服务体系。开展各类培训1800人,其中品牌培训51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0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90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就业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采取集中培训、移动培训、入村培训等形式,根据不同人员类别开展多种项目的技能培训。四是加强就业平台建设,积极申报5R级人力资源市场,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场内硬件设施,坚持开展每月6日、16日、26日日常招聘会及被征地农民、企业改制等专场招聘。
2.社会保障更加全面。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做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工作,高质高效的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采取“总额控费”和指标管理等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三是社会保险费代收工作。继续做好社会保险费银行端代收工作,探讨银行代扣代缴及网上自主缴费的可行性,确保2017年我县社会保险费银行端代收率达到98%以上。四是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强宣传力度,开展“百万群众人社政策大知晓”和“百万群众社保卡应用大培训”两项行动,做好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继续完善“五险统征”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做好全县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努力做到便利、利民、惠民,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9%以上,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覆盖75%以上的乡镇和社区。五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76676万元(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同口径增长10%。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网络监管系统运用。开展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切实做好查处和防范社保欺诈工作。推进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人事人才更加合理。围绕事业发展引进人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公开招考(聘)、“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招募,继续实施“双百工程”,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00名以上,公开招聘教师346名和辅警200名,确保人事考试安全稳定。推进人事制度、人才机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做好人才服务保障,持续开展“吃空饷”和临聘人员清理,严格机关事业人员日常管理、调流动、年度考核等工作,完成各级各类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定工作;做好机关事业人员正常增资审批、退休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退休管理工作;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积极与老干局、退协、体协、老年大学协调,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4.劳动人事更加和谐。一是加强劳动监察和案件调处力度。抓好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各项专项检查,确保工资无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劳资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提前预警防范制度,发现苗头性矛盾激化问题,及早介入,迅速化解。认真开展查处举报投诉、行政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确保结案率98%、调解率、仲裁率分别达100%,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重点对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关系问题等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军转队伍稳定;强化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完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和谐。
5.脱贫攻坚更加深入。一是就业培训脱贫。加强对《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动态化管理,做好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工作。每月6日、16日、26日召开现场招聘会,坚持开展送岗到乡活动、贫困人员专场招聘会。扶贫对象专项培训55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在全县568个贫困村安置“六有”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人员1136人。二是医疗保障扶贫。做到医疗保障扶贫“五个全覆盖”。即分片包户、缴费扶持、医疗服务、医疗脱贫专项基金、医疗救助拓展减负全覆盖。组建十个工作组,对接60个乡镇,精准开展医疗保障扶贫服务工作,实现底数清、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参保率、覆盖率、扶持率“三个100%”。对在县域内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不缴纳预付款、报销不设起付线、先诊疗后结算,就诊实行“十免四补助”。设立医疗脱贫专项资金,保障在县域内住院费用个人“零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维持诊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积极协调县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单位,整合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门诊特殊救助等政策。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政策为手段、以保障为根本的医疗保障脱贫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联系帮扶脱贫。开展“决胜脱贫攻坚齐参与活动”,制定联系帮扶计划和联系乡镇、联系村脱贫计划,深入联系乡、联系村开展调研,建档立卡,分类建立贫困户数据信息库,逐户制定扶贫计划,做到“一户一策”。建立贫困救助台账。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识经镇七里村、中岭村、大柏村开展贫困户结对帮扶,确保部门联系帮扶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的管理服务,确保完成2017年全部脱贫的目标。
6.党风廉政更加严肃。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坚持融合引领,加强党委、机关党委建设,认真践行“六实”党建工作法,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和宣传思想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征地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成全县机关党建示范单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学习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两准则四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等纪律作风制度规定。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加强检查督办力度,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县乡村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100%,标准化率98%。开展“行政效能大提升”活动,强化信息外宣法制宣讲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省、市、县下达的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机结合,全面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研究制定《纪律作风建设方案》,完善局谈心谈话全覆盖方案,坚持“四个当天”制度,实行“一事一格、一日一页、一月一册、股室周评、局分管领导月评、局班子季评”的“一记三评”台账工作法。坚持开展走基层、“五必送、五必访”、志愿者服务、“百名人社干部联百企”、“百姓永在我心中”、联系乡镇、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坚持“五个一”服务标准、中心主任大厅坐班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力整治慵懒散浮拖,加强督查考核,坚持每周督查,每季通报处置。形成年终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加减分制度,与年终考核二次分配挂钩,切实转作风、惠民生、优服务。
二、部门概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单位9个,局机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中心、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县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中心、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其他事业单位3个,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县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经费没有独立的事业单位2个,即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3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2437.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37.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4.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4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专项业务项目、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4.0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40.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19.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46万元,机关服务支出5.00万元,就业管理事务303.38万元,社保经办机构1064.4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3.13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79.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9。
(二)医疗卫生支出90.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65.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7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122.4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