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局,为县委或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刑侦管理职权。
2.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刑侦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制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县委、县政府指导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全县农民服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粮食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确保全省产粮第一地位。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到位资金7219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
3.新发展柑桔2万亩,建设枇杷提质增效示范区2000亩。
4.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达90%。
5.新申报“三品一标”产品5个,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农业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2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二)人员情况
农业局总编制182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37名、其他事业编制120名。在职人员159名,其中:公务员2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1名、其他事业人员116名;退休人员8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农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753.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53.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53.0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73万元、农林水支出353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1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农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水稻建设项目及枇杷基地建设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3531.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
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124.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7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其他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支出科目进行公开)
附件:仁寿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表
2017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