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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307/2017-00019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责任部门:县林业局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17/4/19 10:09:07 |
关 键 字: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关于仁寿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7-04-07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林业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治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4.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7.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8.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大力开展绿化仁寿行动,完成成片造林2万亩,四旁植树200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8.5%。
2.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全县148.7万亩森林得到有效管护。
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0.7万亩;有效管护生态公益林23.59万亩,切实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4.推进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大力查处大案要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仁寿县林业局共有机构6个,下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县森林公安局;其他事业单位4个,即县林业工作站、县国有林场、龙正木材检查站、富加木材检查站。
(二)人员情况
仁寿县林业局总编制68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其他事业编制46名。在职人员64名,其中:公务员21名、其他事业人员43名(含局机关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41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40.424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40.4242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73万元,农林水支出673.4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70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56.86万亩成片森林的管护、退耕还林专项建设和林业执法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天保二期工程国有林场医疗保险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1473万元,主要用于 “绿海明珠”大会战高滩湿地公园和华青路通道绿化建设, 绿化工程土地租金, 成片造林补助和 森林防火器材采购等项目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673.49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执法与监督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51.77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仁寿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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