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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294/2017-00013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执法监督 |
责任部门:县农业局 |
发布机构:县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17/4/10 16:37:49 |
关 键 字:三品一标标志使用 |
农业局开展“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 |
根据眉市农函【2017】48号文件精神,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我局开展全县范围内“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的专项检查,分别对仁寿县美家好阳光店、大富豪超市、国贸超市滨河路店、网贸港赶场超市、四川田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电商超市进行“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规范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是否存在转让或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
此次检查中发现四川省金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存在用标不规范的问题,已采取下架整改处理意见,我局将持续关注,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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