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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48/2017-00007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珠嘉镇 |
发布机构:珠嘉镇 |
发布日期:2017/3/28 13:03:12 |
关 键 字:三初 |
珠嘉镇人民政府2017年2月领导干部办理“三初”事项工作总结 |
2017-02-08 根据《仁寿县领导干部处理初信初访初投事项的工作办法》的通知(仁委办〔2016〕135号)文件精神,我镇领导干部亲自阅办、调处本辖区的初信初访初投事项,有效地确保了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现将我镇2017年2月“三初”事项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三初”基本情况
2月份,我镇初访1件(园山村1组贺龙江风貌改造偷工减料导致其房屋倒塌,要求解决);初投3件(1、黄冬梅反映农村低保条件;2、屈润华反映拆迁咨询;3、胡建超反映精准建房)。4件信访件均属于民生服务类,初访件1件正在解决中,其他3件初投件已解决。
二、贯彻落实《办法》情况
2016年12月16日,全县召开关于“三初”事项工作会议后,我镇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仁寿县领导干部处理初信初访初投事项的工作办法》及认真研究“三初”工作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成立“三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张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书记、大调解中心副主任及党委成员担任,成员为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各村支部书记,落实责任。
三、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三初”首问负责制。坚持领导工作日接访制度,规定第一时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接访领导为首问责任人,对处理初信初访负第一责任,做到有记录、有衔接、有办理、有反馈。二是建立初信初访初投定期分析排查制度。“三初”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定期分析、排查信访件办理落实情况,研究制定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三是建立“三初”领导责任制度。对“三初”事项,由镇党委书记亲自过问,在初信初访初投当日内与反映人见面沟通,认真倾听诉求,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诉求较复杂的,3日内进行答复;诉求复杂,15日内答复。
四、存在的问题我镇“三初”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办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有待提高,还存办理案件出现重信重访的问题;二是信访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还不强,不能做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部分政策还未宣传到位,部分群众因不知晓政策或不完全理解政策,出现信访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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