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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48/2017-00004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珠嘉镇 |
发布机构:珠嘉镇 |
发布日期:2017/3/28 12:57:29 |
关 键 字:上下班制度 |
珠嘉镇上下班制度 |
2017-03-22 一、镇机关上下班实行朝九晚五制,即上午9:00-下午5:00,当天值班人员须准时到场。
二、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工作日每天上午九点前到办公室签到,不得代签,不假不到按旷工处理。因事外出不能签到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在签到单上注明事由。迟到扣综合目标分0.5分,旷会一次扣综合目标分1分,无故不上班,每次扣综合目标分1分。连续三个月不上班,自动离职。
三、办公室于当天9:30前将签到表呈副书记审阅后,交党政办存档,党政办按周统计并报镇纪委,由镇纪委进行通报。
四、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无故将门关闭。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随叫随到。业务上受到上级部门书面通报,经审定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对相关业务人员扣综合目标分3分;中层干部扣综合目标分2分;分管领导扣综合目标分1分。凡分管工作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扣分管领导综合目标分5分,中层干部扣综合目标分5分。
五、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因事不能来到的提前协调确保值班到位,无故缺席者一次,扣综合目标分1分。凡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不参加考勤,但镇上的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必须参加。
六、大接访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准请假,如县上有会议或其他事项,必须与人换班,确保每班人员在岗在位。便民服务中心每天必须保证2人在岗在位.
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由党政办计入干部个人作风台账,作为个人评优评先依据。凡被县上督查曝光的,除按党纪政纪处罚外,扣综合目标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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