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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163/2017-00001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概况/机构职能 |
责任部门:县科技局 |
发布机构:县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17/3/27 15:09:02 |
关 键 字:职能职责 |
仁寿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职责 |
(一)组织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国家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增加科技投入。
(三)负责组织实施对县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调研攻关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重点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
(四)组织实施“金桥”工程,开展创建科技示范乡镇和科技先导型企业活动,负责民营科技机构的管理工作,促进民营科技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五)管理全县技术市场,组织全县重大科技成果登记、鉴定、奖励,申报请奖和应用推广。负责全县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的评估工作。
(六)指导管科技信息工作和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做好科技统计、科技情报、科技档案工作。
(七)负责全县各级学会、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
(八)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科技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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