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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094/2017-00005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规划计划 |
责任部门:鳌陵乡 |
发布机构:鳌陵乡 |
发布日期:2017/3/14 14:42:33 |
关 键 字:安全 |
鳌陵乡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预备方案 |
根据省、市、县文件及会议精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备方案。
一、 成立药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姚海英
副组长:刘菊明
成 员:朱国文 罗正伟 程志华 徐占清
李 明 冷 媛 熊大争
具体责任人:刘菊明
二、 工作目标
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一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 工作措施
1、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根本好转。
2、乡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各医疗站、点、食品经营门市、摊点所有食品(包括茶水、酒水、饮料)、药品进行检查、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限期不改者予以取缔。
3、严格把好乡卫生院及各村医疗站、点药品进货渠道关,杜绝因假药、过期药品造成的医患纠纷及患者伤害事件发生。
4、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手续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严格实行查证、验证制度,严禁无照无证经营,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四、 工作责任及事故处理
1、与乡卫生院、学校等单位及各村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尽一切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五、 责任追究:
1、对因违反食品药品安全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2、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仁寿县鳌陵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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