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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80438240/2017-00001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责任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日期:2017/3/7 11:49:44 |
关 键 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7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017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公共交易中心联系(地址:仁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36293922)。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仁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我中心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向社会和市民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综合股具体负责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相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在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中心制定了审核、发布的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充实力量,认真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中心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以及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93条,其中工作动态23条,政府采购信息64条,工程招投标58条,土地出让35条,国有资产处置11条,财政资金信息2条。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情况。
(二)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无投诉情况。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中心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不具备行政审批权力。2016年我中心未收到针对单位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股牵头,综合股股长杨晓萍同志负责,李桂英同志具体落实。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我中心的信息是全文在网站上,无此专项费用支出。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相关的案件发生,无此项费用支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及时性还不够,个别股室不能及时把信息提交到综合股,导致公开信息时效延迟。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2017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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