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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8227518X/2017-00007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文件/政策文件 |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2017/2/24 16:53:33 |
关 键 字:建设工程可研报告 |
关于《仁寿县城北路二段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仁寿县城北路二段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请示》(仁住建﹝2016﹞286号)和由内蒙古轻化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仁寿县城北路二段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出具的《〈仁寿县城北路二段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已收悉。根据仁寿县项目工作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项目委员会会议纪要(仁项目委〔2016〕1号)及2016年12月22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级相关部门人员研究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会议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仁寿县城北路二段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城北路二段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文林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起于城北路与永安路交叉口,向东延伸止于天府仁寿大道,全长约1300米,红线宽度30米。项目内容涉及道路交通、景观、电力、照明、排水、综合管线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556.7万元(含土地费用19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业主及责任人:项目业主: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辜文超。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环境保护和节能: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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