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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200/2017-00015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服务/便民服务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7/2/23 14:05:38 关 键 字:保险费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区分 医疗机构 一档 二档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36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46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60元
异地(市境外)定点医疗机构 1000元
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0% 9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75% 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70% 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 65%
异地(市境外)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是境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
  报销封顶线(2017年) 16.5万元/人 20万元/人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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