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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200/2017-00012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7/2/23 13:54:32 关 键 字:大病保险

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参保人一个参保年度内单次或累计住院的合规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个人负担达到8000元以上,扣除8000元后由大病医疗保险按以下比例分段报销:20000元(含)及以下部分报销50%;20000元—100000元(含)的部分报销60%;10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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