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5 关于仁寿县司法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管理和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综合管理法律服务市场。
2.管理和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工作。
3.管理和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
4.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5.管理和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6.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拟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抓好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的普法活动。认真开展“法律跟着矛盾走”专项活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每一进示范点的带头作用。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
2.强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农村中心户、城镇小区调解室建设。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6月底完成60个乡镇第三方调解中心建设。
3.加强管理两类重点人群。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电子腕表定位监管。排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关爱活动。深入开展刑释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
4.全面深化法律服务功能。开展“送法进园区”“法律跟着矛盾走”活动。全面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全方位做好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开展好“年末年初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
5.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三严三实”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业务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力争配齐司法助理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6.力争2016年底完成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县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结构。县司法局人员编制共计30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3人,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实有人员共计 44人,其中:机关行政25人,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人,机关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8.65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8.65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8.657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45.9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8.28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4.3854万元,住房保障20.074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2016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04.6573万元,是用于保障县司法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万元,是用于保障县司法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45.9091万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12.2233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7.457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228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8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4.38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07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