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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05/2017-00003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责任部门:黑龙滩镇 |
发布机构:黑龙滩镇 |
发布日期:2017/1/9 10:46:26 |
关 键 字:决算编制 |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 “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11号”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为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
1.制定风景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依法制定风景区行政管理规章并实施管理。
3.负责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风景区内水土、水质、植被保护和环境优化。
5.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6.保障风景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合法权益。
7.负责风景区内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8.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 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以游为主、统筹城乡”主线,按照“天府水乡、成都南湖、水上仙境、度假胜地”的发展定位,招强引优,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努力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景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确保完成10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确保完成10亿元;入库税金确保完成0.5亿元;接待游客13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11亿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77元,增长12%以上。
(三)工作重点
1.抓管理。
一是加强旅游秩序管理,重点整治拉客宰客、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减少旅游投诉,确保无重大旅游事件发生。二是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景区总规和片区控规,制定规划编制专家评审、景区审定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景区报建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措施,达到规范有序,促进发展。三是加强财经管理,以财税组收和监管为重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严格执行项目建设预审报批制度。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实行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制度,将责任捆绑到人;办公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定期进行通报。
2.抓项目。
(1)产业项目。一是确保长岛项目酒店附楼营业,风情小镇开街;启动一期旅游地产开发。二是湿地公园创建全面启动并完成观音滩、邱家堰1200亩核心示范区的打造。三是国际芳香产业基地建设形成规模,芳香湿地渐呈雏形,芳香产品研发形成效益,形成新的高品质旅游景点。四是加强与中铁集团和北控水务集团的沟通接洽,力争温泉度假区顺利签约并启动建设、北控水务进入落户。
(2)基础设施项目。一是全面竣工光相市政道路建设。二是投入1500万元,启动景区旅游绕坝路建设,缓解景区节假日交通拥堵问题。三是投入3000万元,对从环湖西路邱家堰—新自来水厂段进行改扩建,改善项目区交通条件。
(3)开发项目。一是督促业主启动长岛旅游地产开发项目。二是拍卖光相商住用地,启动光相旅游场镇开发。
(4)民生项目。一是完成8万平米长岛产业安置房建设。二是启动15万平米长岛三期安置房建设。三是完成大坝社区两个新村聚居点建设。
3.抓保护。
(1)抓水源保护。
一是加强监督巡查。开展联合巡查,对景区内各餐饮单位排污问题进行监管,对排污不达标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二是开展村庄连片治理,及时组织打捞漂浮物、严禁秸杆焚烧,严防生活污水入库。三是启动优良湖泊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库区消落带治理。
(2)抓控规控建。
2015年景区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克服执法力量弱、监管不到位,屡禁不绝等问题,强力落实控规控建。一是整合力量,加强常规巡查。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效率,实现执法巡查的常态化,做到违建突发区巡查每日不间断。二是分类处置,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乱搭乱建行为实行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违建的,坚决予以拆除,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在景区范围内形成良好态势,坚决遏制乱搭乱建的势头。三是沟通协调,加强联合治理。加强与黑管处、林技校等单位的沟通衔接,明确各主体单位的权责,避免监管漏洞,实现无缝监管。同时,积极争取县海事处、国土局、建设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治理机制。
4.抓班子。
一是完善景区机构人员配置,理顺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扬民主,团结统一,发挥班子整体效能作用。三是加强人员管理。继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整治机关干部慵、懒、散、浮、奢等不良风气。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一级预算单位。有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55名,单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7人,聘用人员125人(其中机关聘用人员7人、景区管理维护人员11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收入决算总额为651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12.2万元,其他收入无,上年结转收入无。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2223.96万元。
2015年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支出决算总额为65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无,医疗卫生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87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2223.96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减少3222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景区开土地出让金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9.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城乡社区支出3796万元。主要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1,主要原因是招商接待减少。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招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用于保证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12.4万元、服务类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在20万元—200万元的设备,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以上的大型设备1套,主要用于库区安全检查。 |
20170109113341-281104.doc,20170109113359-422679.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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