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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051/2016-00038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观寺镇 |
发布机构:观寺镇 |
发布日期:2016/12/27 10:57:23 |
关 键 字:学习 |
观寺镇2016年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
2016-06-30 一、组织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镇机关中层干部参加。
2.镇党委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担任。镇党委委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其职责是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学习组织、学习现场服务、学习资料、理论辅导的组织工作和学习安排、学习经验总结等文书工作。
二、集中学习讨论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12天,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
2.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必须按学习讨论的参学率在90%以上。特殊情况下,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讨论者,必须向镇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
3.坚持集中学习讨论考勤制度。集中学习讨论实行组长点名或成员签到制度。成员参加集中学习讨论的出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考核内容。
4.坚持集中学习中心发言或理论辅导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好参加集中学习讨论的专题发言提纲或辅导材料,搞好专题发言或重点辅导。
5.搞好专题讨论。要围绕本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讨论专题,开展专题讨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学习质量。
三、交流评比制度
1.交流评比的主要内容是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2.心得体会在集中学习讨论会或报刊上进行交流;调研文章以报刊交流为主,也可编印成册进行交流。
3.每年12月20日以前,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向镇党委副书记交调研文章1—2篇。
四、考试考核制度
1.按年度对镇党委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态度、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运用理论改造主观世界和指导工作实践的情况进行述学、评学、考核、考试,并作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综合等级评定。
2.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要求参加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团或镇党委统一组织的理论学习考试。
3.建立理论学习年度考核效果与领导干部评优、晋级挂钩的制度。凡理论学习年度考核综合结论为“较差”的领导不能评先选优。
4.每个镇党委中心组成员都要在当年12月20日至30日,把自己的学习笔记、学习资料、调研文章交到镇党委,接受县委宣传部或镇党委的考核。
五、通报制度
1.对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调研文章参评情况、参加理论学习考试情况、年度考核结论等进行通报。
2.通报范围:在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内进行。
六、档案制度
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文书档案由镇党政办、镇党政办负责立卷归档。
七、自学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完成系统的理论学习任务。
2.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写好自学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3.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保证每年的自学或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
4.坚持把镇党委中心组成员保证自学时间、完成自学内容、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的情况纳入镇党委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年度考核内容一并考核。一、组织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镇机关中层干部参加。
2.镇党委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担任。镇党委委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其职责是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学习组织、学习现场服务、学习资料、理论辅导的组织工作和学习安排、学习经验总结等文书工作。
二、集中学习讨论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12天,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
2.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必须按学习讨论的参学率在90%以上。特殊情况下,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讨论者,必须向镇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
3.坚持集中学习讨论考勤制度。集中学习讨论实行组长点名或成员签到制度。成员参加集中学习讨论的出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考核内容。
4.坚持集中学习中心发言或理论辅导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好参加集中学习讨论的专题发言提纲或辅导材料,搞好专题发言或重点辅导。
5.搞好专题讨论。要围绕本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讨论专题,开展专题讨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学习质量。
三、交流评比制度
1.交流评比的主要内容是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2.心得体会在集中学习讨论会或报刊上进行交流;调研文章以报刊交流为主,也可编印成册进行交流。
3.每年12月20日以前,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向镇党委副书记交调研文章1—2篇。
四、考试考核制度
1.按年度对镇党委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态度、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运用理论改造主观世界和指导工作实践的情况进行述学、评学、考核、考试,并作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综合等级评定。
2.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要求参加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团或镇党委统一组织的理论学习考试。
3.建立理论学习年度考核效果与领导干部评优、晋级挂钩的制度。凡理论学习年度考核综合结论为“较差”的领导不能评先选优。
4.每个镇党委中心组成员都要在当年12月20日至30日,把自己的学习笔记、学习资料、调研文章交到镇党委,接受县委宣传部或镇党委的考核。
五、通报制度
1.对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调研文章参评情况、参加理论学习考试情况、年度考核结论等进行通报。
2.通报范围:在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内进行。
六、档案制度
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文书档案由镇党政办、镇党政办负责立卷归档。
七、自学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完成系统的理论学习任务。
2.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写好自学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3.镇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保证每年的自学或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
4.坚持把镇党委中心组成员保证自学时间、完成自学内容、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的情况纳入镇党委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年度考核内容一并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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