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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307/2016-00035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县林业局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6/12/16 9:47:48 关 键 字:内务管理

仁寿县森林公安局“四个规范”内务管理

  2016年,仁寿县森林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对外业务交往,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积极采取“四个规范”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加强内务管理。

  一是规范案卷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查阅、复印、摘抄公安案卷材料的,实行上报审批制。对已查阅、复印、摘抄的案卷材料,法制部门要认真核查并进行登记,当事人签字。

  二是规范金盾网数据查询。公安金盾网资料只服务于森林公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人口、车辆等信息查询。

  三是规范出具证明材料。凡向外界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前,要认真核实并报经领导审核批准。出具证明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并对出具的证明材料,将附件做好登记,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四是规范警用装备使用。严格执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将警车借给他人使用,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将执法记录仪、森林公安专用笔记本等警用装备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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