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总分值 | 考核子项 | 子项 分值 |
一、组 织 协 调 管 理 | 15 | 1、镇、乡人民政府是否设立村镇建设管理机构。 | 5 |
2、是否有专人具体负责减贫户住房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 5 |
3、镇、乡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对建材质量进行监管。 | 5 |
二、规 划 建 设 管 理 | 85 | (一)减贫 户住房新建 | 1、新建减贫户住房选址是否符合“三避让”原则。 | 20 |
2、是否有正规设计图纸或标准图集,且满足当地抗 震设防要求。 | 10 |
3、是否有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承 担施工,且签订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 | 5 |
4、建房施工是否做到按图施工,且施工质量是否符 合相关规定。 | 10 |
5、是否做到监管到户、指导到位、责任到人。 | 10 |
6、是否有竣工验收报告及关键部位的质保资料。 | 20 |
(二)减贫 户住房维修 加固 | 1、是否有维修加固方案。 | 10 |
2、维修加固是否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 要求》、《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 C 级加固维修技术 导则》的要求严格施工。 | 10 |
3、维修加固后的住房是否安全隐患消除。 | 20 |
4、是否在维修加固同时进行环境改造,做到四改(改 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人畜分离,卫生洁 净的标准。 | 5 |
5、是否做到监管到户、指导到位、责任到人。 | 10 |
6、是否有竣工验收报告及关键部位的质保资料。 | 20 |
合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