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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13/2016-00012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宝马镇 |
发布机构:宝马镇 |
发布日期:2016/12/8 14:40:17 |
关 键 字:宝马镇乡镇规范化建设年统自查总结 |
宝马镇乡镇规范化建设年统自查总结 |
2016-10-0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统计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2016年10月25-26日安排专业人员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逐项落实自查评分,现将我镇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工作总结于后:
一、自查结果
通过对统计组织建设、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法制、统计保障、统计服务等几个方面的自查,我镇总评分93分,说明在统计工作中离文件上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各村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按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统计培训、统计执行学习及考试等,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我镇依法统计进程。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学习考试,实行持证上岗。进一步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特别是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参加业务水平和技术职称的考试,提高的业务素质。同时,严格统计人员的考核,奖罚分明,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性,增强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
3、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一是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加强报表管理,对重统、漏报的数据质量严加把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报表、台帐的填报标准、指标口径一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真正做到“数出有据”;二是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台帐,装订归档,做到数出有源,源头可查。遇到人员调整、机构变动等情况,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确保统计档案资料连续完整,严禁统计资料遗失;三是做好统计工作信息管理。改善统计工作条件,逐步实行统计工具电脑化,更好地保证统计工作的规范开展。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再接再厉,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的精确性准确度,为上级部门统计工作作好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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