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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05/2016-00016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公示公告 |
责任部门:黑龙滩镇 |
发布机构:黑龙滩镇 |
发布日期:2016/11/29 16:28:30 |
关 键 字:规划建设 |
关于严格规划建设管理的通告 |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源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有效保护水资源,遏制景区内违法建设,特制定本通告。
一、黑龙滩镇行政规划区范围内,严禁违法租用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
二、黑龙滩水库集雨面范围内,严禁规模化养殖。
三、黑龙滩镇行政规划区范围内,严格审批新建农家乐,清理整顿农家乐经营管理,做到规范经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黑龙滩镇行政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建设,严格审批,统一规划建设。
五、不准任何个人和企业违法参与国有、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工作。
六、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新农村建设名义进行违法房地产开发。
七、不准在未经“招、拍、挂”取得的经营性用地上进行违法开发建设。
八、不准在国有土地上突破规划指标违法进行建设。
九、不准在未获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违法进行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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