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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374/2016-00026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16/10/12 15:10:11 |
关 键 字:信息 |
审计信息第十一期 |
2016-09-18 仁寿审计信息
第十一期
仁寿县审计局办公室 日期:2016年9月18日
仁寿县审计局
“三项举措”推进投资审计
近年来,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审计工作摒弃了 “两高”,即“高核减额”、“高核减率”,“凡投必审”思维,按照“转思路、转职能、转方式”的工作要求,逐步解决“管理越位、监督缺位”的问题,从“审价”为主向建设项目全面监督转变,从事后审计向事中跟踪审计转变,以履行程序情况、投资绩效情况、强化中介管理、逐步退出议事机构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投资审计。
一是积极协调,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仁寿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补充规定>》,50万以下项目将不再开展审计,5000万以上项目开展跟踪审计,进一步规范了投资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
二是丰富审计报告内容,审计报告不再以审计了多少、核减了多少等简单数字堆砌,而是加入了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划拨、管理、使用和效果,项目立项、招投标等程序情况,审计报告内容更加丰富详实。
三是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严控关键环节,防范廉政风险。由投资股监审组、业主单位、施工方共同参与,审计监督股全程监督,确保资料交接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次性。项目委托给哪个中介机构来审计,由局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组长、总审计师、审计监督股及投资股负责人根据我局的中介机构管理规定集体研究决定,避免出现腐败决策、人情决策等行为。今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15家中介机构入库,进一步规范了中介管理机制。
作者姓名:罗平一 电话:18228569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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