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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58219992/2016-00015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其他/其他 |
责任部门:三岔湖仁寿景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三岔湖仁寿景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2016/8/22 9:47:03 |
关 键 字:贯彻 |
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
2016年8月7日,三岔湖仁寿景区党工委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意见》(川委办〔2016〕27号)文件。党工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绍清同志组织学习。
会上,李绍清同志逐章逐条学习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内容,并结合党工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条例》部分重要条款开展了细致的讲解,使干部职工对新《条例》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条例》、研究《条例》,做到深学精学,全面领悟新《条例》的内涵和要点,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尊重《条例》、敬畏《条例》。时刻认识到党内法规严于法律,深入把握新《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开展工作;要贯彻《条例》、落实《条例》。要结合学习新《条例》,逐条梳理问题,通过积极的探索、多方的联动、及时的落实,争取把该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后,李绍清同志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利用党员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学习条例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充分认识该条例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对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集中培训讨论。将该条例列为中心组学习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全面提高干警的贯彻应用能力,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三是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对照条例内容,不断完善党工委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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