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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05/2016-00012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黑龙滩镇 |
发布机构:黑龙滩镇 |
发布日期:2016/8/3 15:03:06 |
关 键 字:纪委 |
黑龙滩镇租凭补贴保障“四必须” |
2016年8月3日黑龙滩镇纪委对柳兴、铁门、大坝、天桥、大井社区公共租凭住房租凭补贴申报开展工作进行了督查,黑龙滩镇纪委书记杨东强调当前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宣传到位;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二是必须清楚时间节点;8月10日前社区完成初审、评议、公示,8月30日前镇政府完成复审、公示,9月30日前县民政局进行低收入核对,10月15日前公示7天并经县纪委、县房管局、县民政局和相关乡、镇进行抽查,11月10日前打款发放租凭补贴。三是必须符合申报条件,明确租凭补贴的限额,齐备申报提供的材料。四是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租凭补贴的,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租凭补贴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租凭补贴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对在租凭补贴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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