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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84/2016-00005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其他/其他 |
责任部门:县老龄办 |
发布机构:县老龄办 |
发布日期:2016/7/12 15:57:23 |
关 键 字:半年总结 |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
仁寿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老龄办的关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县老龄办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按照市老龄办督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全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老龄工作目标任务
自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老龄委主任王军,县政府副县长、县老龄委常务副主任胡波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传达会议精神,研究落实贯彻意见。3月份,县上相继召开了民政(老龄)、老协、退协、老体协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各自实际,安排了今年的各项工作,相关县级领导分别到会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从了解的情况看,会后,相关部门、各镇乡认真贯彻县上会议精神,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研究老龄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会议内容得到了较好贯彻。
(二)制定颁发《仁寿县老年人优待规定》,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政策
去年,市政府印发《眉山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秦彪县长作了重要批示,副县长胡波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县民政局、县老龄办起草《仁寿县老年人优待规定》(送审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今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仁寿县老年人优待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优待规定》重点在老年人乘坐公交、使用公厕、享受高龄补贴、医疗优先优惠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了优待。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老年组织正在广泛宣传《优待规定》,在全社会掀起尊老敬老助老的新高潮。
(三)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管理,全面完成镇乡、村(社区)老协组织登记(备案)管理
为切实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管理,按照市上要求,2015年10月,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的通知》(仁民政发〔2015〕131号),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落实。各镇乡严格标准、程序,完善相关材料,确保协会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章程全落实。截至今年4月底,全县60个镇乡老协全部在县民政局完成了登记工作,取得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全县618个村(社区)老协全部完成了备案工作。通过开展基层老协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措施,为老协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奠定了基础。
(四)广泛宣传“银龄安康工程”,全面完成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去年,秦彪县长专门听取了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县寿险公司的工作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批示。按照秦彪县长要求,县老龄办专门印发了工作通报。今年1月,为认真落实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各镇乡分管领导、老协会长参加了会议,副县长胡波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安排。禾加镇政府、慈航镇老协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后,县老协各位会长、副会长、理事不辞辛苦,会同县寿险公司业务员深入镇乡,分片联系,宣传政策,做好理赔服务,不断推进工作的开展。县民政局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对部分镇乡在农村五保对象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上给予资金支持。截至5月中旬,全县已收到参保费总额近200余万元,少数镇乡保费还在收取中,全年目标任务可望完成。
(五)发挥自身优势,全面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015年,为全面落实政府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县通过广泛调研走访,从全县实际和老年对象客观需求出发,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求各镇乡设立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分中心,中心人员由镇乡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社区)干部、镇乡和村(社区)老协(退协、老体协)会长组成。各镇乡、村(社区)老年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广泛参与为困难家庭老人和高龄老人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在县老协、退协、老体协工作会议上,都将各级老年组织开展老年法宣传、关心空巢留守老人、为老年人开展法律维权和孝亲敬老评选表彰作为重要内容,要求抓好落实。
(六)实施政策整合,全面提升基层老年活动阵地建设水平
2013年以来,县民政局整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政策,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以及县本级福彩公益金,补助140个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各3万元,用于房屋维修和购置活动器材。已建成城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48个,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达到近30万元,用于新建老年活动室和增添设施。已完成汪洋、慈航、珠嘉3个区域性养老中心。今明两年还将建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66个,7个区域性养老中心,这些设施建成后,将极大地提升全县基层老年活动阵地建设水平,更加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
(七)开展送温暖活动,党政关怀全面惠及老年群体
在2015年“敬老月”和2016年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慰问工作方案,还专门下发了文件。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在帮助空巢、残疾、贫困老人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县财政还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四大家主要领导在春节前夕,亲自带队慰问敬老院,看望百岁老人,为每位老人送上了600元慰问金和慰问品。各镇乡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百岁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为每位百岁老人送上了500元的慰问金和礼品,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镇乡领导认识不到位,对老年人工作不够重视,经费投入不足,一些文体活动难以有效地组织和开展。
二是因高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负担,我县财政资金压力大,虽然2015年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但同市内其他区县相比,仍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编制全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前,我县正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调研,收集相关基础材料,待上级老龄事业规划出台后,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尽早制定《仁寿县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进一步宣传老龄相关政策,确保老年人各项权益得到保障。重点是抓好《老年法》和《仁寿县老年人优待规定》的宣传和贯彻,在镇乡,重点是抓好赡养、关心留守老年人生活等方面的权益维护。
(三)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督导。要广泛开展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在完成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视支持不够、班子建设软弱、活动开展不积极、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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