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人民政府
返回主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走进仁寿
新闻中心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招商引资
仁寿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8570235/2016-00013
主题分类:
基础分类/文件/文件解读
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6/7/6 10:52:04
关 键 字:
索赔
常用法律知识问答: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向谁索赔?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就是说,向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或者营业执照的持有者要求赔偿都行。
Copyright 2011-2012 http://www.r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21号、09004036号 川新备06-070012 广公网备510801020001号
878365体育在线投注
主办:仁寿县人民政府 承办:仁寿县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好亦同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