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凡持有本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2、申报材料:申请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提供相关授权书,诚信承诺书。
3、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乡、村委会入户调查,村委组织代表评议、张榜公布、县民政局部门复核并核实补助标准,发放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