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60周岁的老年人、残疾(1、2级)的农村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申报材料: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收入、家庭成员材料证明记忆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村委会核实、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乡复核、乡民政部门批准,发放五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