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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254/2016-00003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政府文件/通知 |
责任部门:慈航镇 |
发布机构:慈航镇 |
发布日期:2016/4/22 10:26:58 |
关 键 字:实施方案 |
关于“仁寿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实施方案 |
关于“仁寿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郭水君 镇党委书记
王昆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伟 镇党委副书记
黄 斌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 敏 镇政府副镇长
苏 逸 镇党委副书记
王 涛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石利萍 镇党政办主任
夏建勇 镇城建办主任
陈晓东 市合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慧英 市合社区主任
潘建清 白龙社区党支部书记
夏建新 白龙社区主任
何群英 观音村党支部书记
陈志兵 观音村村主任
许茂林 镇治理办工作人员
乐志清 镇治理办工作人员
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创建工作由组长领导,副组长专门领导,成员具体落实。
1、积极抓好场镇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切实解决场镇“五乱”。
责任单位:派出所、城管中队。
2、积极推行场镇及农村市场化运作、公司化保洁,强化监督。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村、镇治理办。
3、围绕“七个一工程”,不断提高城镇品质。
一条特色街道;
一处居民休闲广场;
一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一座标准化公厕;
一座标准垃圾中转站;
一座污水处理站;
一座停车场。
4、突出抓好“五乱”治理,切实解决车辆、摊位、污水、广告等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治理办、镇派出所、市合社区、白龙社区、观音村、城管中队。
5、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图片。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城管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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