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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05/2016-00004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Z其他/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黑龙滩镇 |
发布机构:黑龙滩镇 |
发布日期:2016/4/12 16:23:41 |
关 键 字:血防 |
黑龙滩镇2016年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春季查螺工作方案 |
2016年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春季查螺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根据《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查螺、灭螺、查病、化疗技术方案》(卫办疾控发〔2005〕17号)、仁疾控【2016】4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6年春季查螺技术方案。
一、查螺时间
2016年3月25日—4月20日。
二、查螺范围
2016年血吸虫病防治项目规划春季查螺的19个流行村。三、查螺环境
(一)历史有螺环境:以《仁寿县钉螺记录卡》记录的螺点、起止点、面积为依据。
(二)可疑环境:历史有螺环境以外,但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有螺环境毗邻的环境、引进有螺地区植物或水生物的环境、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
(三)毗邻地带:本乡镇、村、社无螺而与相邻县市区、乡、镇、村、社有螺地带相连的适宜钉螺孳生环境。
四、方法和内容
(一)对应查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法查螺(根据环境生态特点及钉螺栖息习性,寻找可疑环境进行的设框调查),以确定有无钉螺孳生。
(二)对有螺环境采用系统抽样法查螺,框线距10米。捡获框内全部钉螺,当日内送县疾控中心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解剖检查。
(三)在相通水系和毗邻地区,相互配合,同步开展查螺工作,对交界地段的可疑环境要相互延伸查螺30米以上。边界地区查出有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并书面通知中心卫生院。
五、残存螺点和有螺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螺点:
1.历史螺点:历史螺点面积不做变动,有螺面积以实际查出钉螺面积计算。
2.新发现螺点和历史螺点整合:以社为单位,相同环境的若干个小螺点合并为一个螺点。
3.确定有螺段:相邻框中有螺为一段,两个有螺框之间的无螺区在30米以内时融为一个有螺段,无螺区超过30米时,按两个有螺段计算。
(二)面积:
计算公式:面积=长(m)×宽(m)。
1.有螺段的长度:确定有螺段后,从有螺段的最远端各延伸15米为有螺长度,孤立一点的长度按30米计算。螺点内若干个有螺段相加等于该螺点的总长度。
2.有螺段的宽度:常年有水且水位比较稳定的河沟,以河沟岸的实际坡高为宽度。夏水冬涸的河沟,以河沟两侧的实际高度+底宽为宽度。如仅一侧有螺,则以一侧的高度为宽度。田埂以1米计算。特殊地形如冷浆田、山地、坟堆、竹林、木林等,发现钉螺按孳生地实际面积计算。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提升防控意识。
钉螺调查是制定灭螺计划、选择灭螺方法和评估灭螺效果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查螺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传播阻断达标后的松懈思想和懈怠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以流行村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使防治任务落到实处。通过本季查螺工作,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历史钉螺和现有钉螺分布范围、特点、密度及变迁情况,历史有螺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环改灭螺效果等相关情况。
(二)强化组织领导,合理计划实施。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安全、高效地开展钉螺调查。二是组建以中心卫生院院长吕学全为组长,公共卫生院长陈导为副组长,乡村医生、干部、村民为成员的查螺专业队,并开展钉螺形态,生活习性,分布、迁徙和扩散,查螺方法等重点内容的技术培训。查螺队员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钉螺调查工作。三是院长必须带队查螺,血防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查螺,村医生必须参加所辖范围内的查螺工作。
(三)遵循调查流程,促进效能提升。
一是在钉螺调查时,应遵循沿灌溉或自然水系流向,从干、支渠或河道,到斗、农、毛渠或水沟,到田地、塘堰的顺序进行调查。在山丘地区,应从源头到下游,从湿地到水坑,追查出有螺水系的源头和末尾,做到“三从”(从源头到下游、从平原到山上、从潮湿到积水)、“四追”(追查有螺水系的源头、追查有螺水系的末尾、追查孤立的螺点、追查钉螺扩散的面)。二是应逐村、逐社、逐片、逐段、逐点
的开展钉螺调查,要做到全面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查尽查,不留空白。三是在查螺的同时,应做好春季灭螺规划,做到科学调查一片,彻底摸清一片,合理规划一片。
(四)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查螺质量。
加强查螺技术指导,严格质量控制,按照中央补助血防项目查螺督导要求,对每个流行村(社区)至少督导一次。
(五)规范资料报送,保证有迹可循。
一是开展查螺的村、社、环境,无论有无钉螺,均以历史螺点为单位填写钉螺调查记录表。凡环境改造的螺点,填写钉螺调查记录表时应注明实施的部门、日期、综合治理措施、改造面积、灭螺效果评估等。二是各种记录表、报表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一式两份。
(六)做好个人防护,保障人身安全。
在钉螺调查过程中,全体查螺人员应高度重视个人防护,应戴有防护作用的手套,捡取钉螺用镊子或竹筷,严禁徒手直接拾取;不得在疫水中冲洗手脚;在岸边陡坡查螺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滑跌落水;在查螺期间有疫水接触者,应在接触后4周左右进行化疗,并及时检查。
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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