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5年,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工作领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县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做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收集、报送工作。
(二)坚持制度约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我局紧紧围绕仁寿全域天府新区建设、发改局业务工作,挖掘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原则,突出重点、关注热点、抓住难点、捕捉亮点,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努力提高信息质量。信息撰写主题突出、语言精练、逻辑清晰、一事一编,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县发改局信息37条,其中,宏观经济运行信息6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14条,改革方面信息8条,物价信息6条,其他信息3条。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强管理、强化学习、增强交流、健全机构、保障财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