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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171/2015-0006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科技、教育/11B教育/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15/9/28 9:45:18 |
关 键 字:仁寿县全力构建教育安宁 |
仁寿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做到“一明确、六强化” |
仁寿县全力构建教育安宁,做到“一明确、六强化”。
一是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总目标是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具体目标是实现“四零”,即工作零缺陷、过程零事故、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
二是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园)、单位、培训机构、社会体育场所、体育协会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点线面”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做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点”是指各岗位应有的安全责任,人人是安全员,全面落实好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线”是指从各岗位到单位安全员到分管安全的单位领导到单位负责人到学区教研组长及成员到联系学校股室负责人及成员到局安办到分管局领导到局长,形成一条完整的安全管理责任线,尽好相应的责任。“面”是指分学区监管层面,包括学区教研组、联系股室人员、联系局领导,实行学区负责制。民办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学区、乡镇学校。
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常态化。各学校和社会体育单位实行安全隐患日查季报制度。安全教育常态化,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更新安全教育内容,做到一月一次安全专题教育,一周一次安全重点教育,一天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县、学区、学校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机关人员督查常态化,局机关人员常到联系学校检查安全工作,动态掌握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五是强化安全基础性工作。严格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审批,特别是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不予审批。做好安全知识和管理的分类培训。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应急演练。
六是强化排危工作。排危工作刻不容缓,一旦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立即采取避险措施。
七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出了问题,严肃追责。追责时,对主体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实行“三查”,即查是否进行安全动态检查,查检查是否发现了问题,查是否及时整改或是否及时督促整改。
(仁寿县教育局 黄玉林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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