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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8227518X/2014-00047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03D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文件/批复 |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2014/12/23 14:58:02 |
关 键 字:函,条例,规定,通知,公开,四川,改革,投标,招标,项目,监督 |
关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灾备中心和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办公及住宅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
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灾备中心和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办公及住宅用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函》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四、依法合规开展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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