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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8227518X/2015-0000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03G物价/动态信息/公示公告 |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2015/9/6 16:04:59 |
关 键 字: |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仁寿至视高及视高园区内公交客运票价的批复 |
仁发改价格[2014]514号 仁寿运通公交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仁寿至视高城郊公交客运票价的请示》(仁运通〔2014〕1号)收悉。根据县政府《批转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仁寿县发展城乡公交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府函〔2014〕204号)精神,核定你公司从县城开往视高工业园区的空调柴油公交车票价标准为:每人次2.00元;视高工业园区内电动公交车票价标准为:每人次1.00元。 本通知从2014年9月 30日起执行。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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