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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035/2015-00011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动态信息/政策解读 |
责任部门:古佛乡 |
发布机构:古佛乡 |
发布日期:2015/6/4 10:40:41 |
关 键 字:调查 |
仁寿县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流程 |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受申请人委托,由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财产授权书、诚信承诺书、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收入的有效证明。
2、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人员到申请人家中进行入户调查达100%,主要调查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子女赡养情况、家庭财产情况等。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
3、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组织社区或村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低保的家庭逐户予以评议。
4、公示:对通过民主评议的申请对象,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内容为申请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困难原因、评议投票结果等相关情况。
5、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报材料后,逐户予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委会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签字审核意见,报县民政局。
6、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复查,作出审批意见,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批准其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待遇。县民政局实行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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